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2-01507 | 文件类别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泰山政办发〔2022〕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3-05 |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2-03-05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3月5日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共同富裕“泰山路径”。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和《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具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市委“登高望远、积极作为、奋力争先”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全区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坚持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与城市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协调推进,实现“困难群体收入、基层治理能力、公共服务水平、人居环境改善”大幅提升。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安置。结合全区实际和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整合与开发相结合,做到“岗位需开发尽开发”“人员需安置尽安置”,实现岗位设置精准,群众安置精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兜底”属性,注重效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强化政府资金“兜底”,确保扎实推进。
4、坚持“谁使用、谁管理”,项目化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使用坚持区级负总责,街道、镇具体落实,社区、村日常管理使用的原则,实行项目化运作。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根据市下达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年度开发计划,区里每年下达岗位年度开发计划,各街道、镇每年开发安置岗位数量不低于下达的开发计划。2022年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157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61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960个。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安置对象,精准排查摸底。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各街道、镇集中精准摸排公益性岗位安置需求人员情况,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街道、镇。2022年2月15前完成)
(二)明确开发体系,统筹岗位设置。一是公益性岗位开发类型。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因人设岗,人岗相适,总体设立公共管理(主要从事文物保护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公共服务(主要从事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社会事业(主要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课后服务、扶贫助残、劳动保障、农村供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设施维护(主要从事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等方面的工作)、社会治理(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等5大类岗位。二是开发主体。各街道、镇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区、村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街道、镇以及社区、村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也可综合设置或单独设置符合因地制宜的特色岗位。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可设全日制或小时岗。三是制定岗位职责。各街道、镇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所属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岗位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区直有关部门。3月10日前完成)
(三)精细安置上岗,规范工作流程。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任务实行项目化运作,各街道、镇根据区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四化”规范运作。一是项目规范化。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流程规范运作。二是规范标准化。严格控制相关程序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对工作流程中每个环节,由各街道、镇按照《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流程,规范操作。三是标准信息化。依托省市开发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各街道、镇做到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实现岗位库和人员库动态更新、闭环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四是信息网格化。民政、人社、农业农村、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将管理的低收入困难人员信息和开发岗位归集整合,以街道、镇为独立网格,实现人岗相适,数据共享。各街道、镇实施方案3月15日前,报区人社局备案,3月20日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责任单位:各街道、镇,3月20日前完成)
(四)明确岗位待遇,坚持分类指导。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待遇,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每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先缴后补,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补贴;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街道、镇根据岗位工资、考勤记录、工作绩效等情况,统一汇集工资支出,报区人社局备案后,由街道、镇报区财政局按月拨付。(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五)打造“泰善公岗”,品牌示范引领。围绕“首善之区”建设,聚焦“首善”标准,打造“泰善公岗、共富共享”服务品牌。集中发放配有“泰善公岗”公益岗标识的马甲、帽子等物品,增强组织团队意识、身份荣誉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在示范引领方面,通过广大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上岗、实现体弱志强,广泛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典型培树活动,宣传有教育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典型事迹,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区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工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各街道、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全区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高标准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领导小组负责督导考核各街道(镇)、用人单位管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人社局负责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公益性岗位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工作。各街道、镇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各社区、村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就业帮扶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四)加强服务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立足本部门职责,指导做好岗位开发、人员摸底排查等基础工作,加强上岗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人社局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岗前培训,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五)强化督导落实。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督察调度事项和就业督导内容,重点督导资金配套、岗位开发、人员管理等情况。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计划分配
表(2022年)
附件1
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鹏飞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朱光胜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耿 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周 栋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李慧清 区民政局局长
张 力 区司法局局长
武永明 区财政局局长
杨正伟 区人社局局长
陈学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广庆 区住建局局长
杨洪柱 区交运局局长
李永荣 区水利局局长
张允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刚平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卫兵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宋利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成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孟 军 区残联理事长
肖 博 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孙业存 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杨正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计划分配表(2022年)
单位 | 城镇公益岗 | 乡村公益岗 | 合计 |
财源街道 | 348 | 348 | |
岱庙街道 | 262 | 262 | |
泰前街道 | 178 | 53 | 231 |
上高街道 | 72 | 106 | 178 |
徐家楼街道 | 60 | 58 | 118 |
省庄镇 | 20 | 200 | 220 |
邱家店镇 | 20 | 193 | 213 |
合计 | 960 | 610 | 1570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印发
下载文字版:泰山政办发〔2022〕4号(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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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问题解答
(政策吹风会)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
(媒体解读)泰山政办发〔2022〕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动漫解读)泰山政办发〔2022〕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专家解读)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