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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简明问答
有效性

(简明问答)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问题解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2-03-05 15:01:20

1.岗位待遇怎么样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待遇,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每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小时工资制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先缴后补,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补贴,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 安置对象是哪些人群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四类群体;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两类群体。

3. 岗位数量如何分配

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坚持需求导向,因人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设立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5大类岗位。2022年市政府下达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157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61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960个。



解读人及职务:王丕良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科科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8530191

现场解答咨询: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汇金国际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2〕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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