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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策例行吹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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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吹风会)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2- 03- 07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7日上午召开了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会议邀请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宋军同志出席会议,对相关政策进行介绍及解答。

主持人:徐志斌

大家好!欢迎参加《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政策吹风会!本场的主题是:《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的介绍及问题解答。今天,我们邀请到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宋军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有请宋主任介绍相关情况。

宋军: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就《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进行简要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召开了全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部署会议。指出:“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创设120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今年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部署会议。

文件指出,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使用坚持区级负总责,街道、镇具体落实,社区、村日常管理使用的原则,实行项目化运作。坚持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安置;坚持“兜底”属性,注重效果;坚持“谁使用、谁管理”,项目化推进。2022年市政府下达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157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61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960个。具体实施,围绕明确安置对象、统筹岗位设置、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待遇四个方面内容开展。

为确保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工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指导我区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区领导小组负责督导考核各街道(镇)、用人单位管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人社局负责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公益性岗位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工作。各街道、镇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

徐志斌: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进行提问。

记者:你好,宋主任,请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哪些?

宋军: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四类群体;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两类群体。

记者:都有什么岗位类型?

宋军: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坚持需求导向,因人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设立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5大类岗位。

记者:岗位待遇如何?

宋军: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待遇,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每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小时工资制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先缴后补,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补贴,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徐志斌:今天提问到此为止,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可以在会后与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

政策解读部门: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解读人及职务:王丕良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科科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8530191

       现场解答咨询: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汇金国际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2〕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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