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4-03232 文件类别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泰山政发〔2024〕4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05-30
泰山政发〔2024〕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泰山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4-05-30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泰山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泰山政发〔2024〕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泰山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山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区、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载体,坚持依法管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公开办事流程,规范农机行政许可、执法、处罚行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理,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惠农政策;加强部门配合与协调,强化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守法观念,努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监管机制基本完善、监管能力明显提高、隐患明显减少,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单位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区、街道(乡、镇)、村农机安全管理网络,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经常性深入田间地头、路段、场院、机耕道等作业现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重拳治理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警示约谈制度,确保重大农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规范农机牌证许可、年度检验,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扎实做好源头管理。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三)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农机受理、考试、检验、事故处理等岗位和人员,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严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关、安全检验关、驾驶证申领关。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实地检验、事故勘察、信息平台等装备水平,改善执法服务方式,提升农机安全服务能力。

(四)提升农机安全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修订完善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制度(流程),建立健全突发农业机械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组织机构、职责任务、事故受理和报告、勘查、认定等规程,定期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按规定及时做好农机事故报告和统计,严禁漏报、瞒报、误报农机事故,及时收集农机事故信息,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农机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按照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目标,压实责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通过创建活动,促进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加强;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农机服务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持续开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提升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机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全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监督。全面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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