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S0011212154541-1/2024-032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简明问答)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问题解答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更新时间:2024-05-30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字〔2022〕3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出台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印发《意见》?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断实施,全区大功率拖拉机、高性能收割机等农机具保有量持续增加,但由于农机作业环境复杂、季节性强、流动性大,加上驾驶操作人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普遍较为薄弱,给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严峻挑战。为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机制,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意见》。
二、《意见》与上级文件的异同点有哪些?
意见较上级文件更详细的阐述了建立健全区、街道(乡、镇)、村农机安全管理网络,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意见更明确了今后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机安全应急管理水平等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推进方式。
意见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新增了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农机宣传“五进”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是进企业,强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企业安全文化。二是进农村,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安全宣传机制,提高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三是进社区,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机制,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四是进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共建协作,推动安全知识普及,使学生和教职工能应急懂避险、自救互救。五是进家庭,将安全宣传纳入家庭共创共建活动体系,提升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发挥以点带面、辐射社会的积极作用。
四、农机“三率”是指哪三率?
农机三率是指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率、年度检验率和驾驶员持证率。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率是指农业机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的比例;年度检验率是指农业机械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比例;驾驶员持证率则是指农业机械驾驶员持有有效驾驶证的比例。
五、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流程规范、运转协调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推动农机监管水平的稳步提升,降低农机事故率,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证申领流程?
受理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高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512室
联系电话:0538-8206438
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制度(流程)是什么?
(一)受理和报告。接案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派人勘查现场、并于半小时内报告区应急管理局,1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二)勘查。农机事故应当由2名以上农机事故处理员共同处理。农机事故处理员处理农机事故,应当佩戴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机事故处理员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开展工作。
(三)事故认定。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农机事故认定,并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对肇事逃逸案件,应当自查获肇事机械和操作人后10日内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鉴定 的,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5日内,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农机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事故处理员签名或盖章,加盖公章,并在制作完成之日起3日内送达当事人。
七、农机手如何保障农机作业安全?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农机手。
(二)在道路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得随意占道变道;不得随意停靠,妨碍交通安全;在通过村庄、学校、集市、交叉路口时遵守限速、让行等规定,确保安全后缓慢通过。
(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投入使用前要依法依规申请登记,并取得证书和牌照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无证驾驶;严禁使用无号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严禁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严禁疲劳及酒后驾驶;严禁拼装、改装农业机械;严禁使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标志缺失,以及刹车转向系统失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预防安全事故、杜绝违法行为。
(四)在投入使用前对农业机械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技术检查和保养,确保以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投入生产作业。作业前要认真勘察熟悉作业环境,检查现场是否具有影响作业的电线、杂物及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对危险地段和障碍物设置明显标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作业结束后,清除杂草、泥土等堵塞物时必须停车切断动力,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旋耕机在作业中禁止人员靠近旋耕机的旋转部分,禁止在旋耕机上站人,作业时应远离沟边、塄边,防止翻车。
(五)严防机具起火,随车灭火器要有效,并放在易于取放的位置;夜间维修、加油时应使用手电或车上工作灯,严禁明火照明,不得用碰火的方法启动马达。
解读人及职务:焦承坤 泰山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管理服务科科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8206438
现场解答咨询:泰山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泰安市明堂路高科技文化产业园1号楼
相关文件:泰山政发〔2024〕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泰山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