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3-01997 文件类别 发展规划 改革创新 其他政策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泰山政发〔2022〕9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8-10
泰山政发〔2022〕9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2-08-10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泰山经济开发区、泰安农高区,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力资源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助力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区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赋能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打响“泰山伯乐、职为你来”人力资源服务业品牌,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2〕13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

(一)支持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授信额度和贷款力度。对个人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符合有关政策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3人及以上合伙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符合有关政策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对创业成功并符合有关政策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及根据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

(二)支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支持各单位充分利用集体资产或者发动社会资本,建设发展市级以上标准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每年给予产业园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主要用于产业园运营经费、房租减免、水电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等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对入驻产业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按申请面积给予房租“三免两减半”政策,即从核准机构入驻开始,前三年给予100%房租补贴,后两年给予50%房租补贴,超过300平方米以上部分的租金由入驻机构自行负担。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具体使用办法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制定。鼓励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参与泰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合作新模式。

对获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市级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省级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省级给予600万元一次性奖补。在此基础上,市级给予配奖补省级100万元、国家级200万元。区级给予配套奖补市级30万元、省级50万元、国家级100万元。以上区级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三)支持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对泰山人力资源产业园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奖励力度,对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年度世界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50强企业,其区域性总部注册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一年后经考核,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分支机构(独立法人)注册入驻园区的,一年后经考核,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国家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强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品牌和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总部注册入驻各级产业园的,一年后经考核,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分支机构(独立法人)注册入驻园区的,一年后经考核,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各项考核办法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加强行业高层次建设。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优质猎头服务、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附加值业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传统业态实现全面转型升级,提供更多特色化、精细化服务,增加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在高校设立的引才工作站,定期互通人才供求信息,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大力引进青年人才。对符合相关人才政策引进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补。

(五)加强行业创新建设。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业”行动,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创新项目、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和引进管理经验丰富、理念领先的管理咨询公司和高端服务公司。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大力开发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六)加强行业品牌建设。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同等条件下,政府部门优先向获得驰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购买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泰山经济开发区、泰安农高区,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二、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化水平

(七)鼓励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倡导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广泛参与日常招聘、“春风行动”、“校园直通车”、大型人才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鼓励政府各部门、单位在人才引进培育、就业创业服务、课题研究、阶段性专项服务等涉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事项面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

(八)鼓励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围绕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和劳务品牌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聚焦重点群体和重点行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稳岗扩岗补贴等政策。

(九)鼓励开展高端对接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行业协会或具有一定实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人力资源服务展会、高端论坛、技术峰会、招聘会、创新创业大赛等规模性人力资源服务业供需对接、交流拓展活动。对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活动且效果良好、有效扩大行业影响力的,由市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区级给予20%的配套奖补资金。

(十)鼓励发挥机构培训优势。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专业设置和师资选聘等方面的优势,打造建强一批优势专业,积极适应企业职工培训需求。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深度合作,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委托培养。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项目培训,并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争创全省第三方技能评价单位,并优先承担政府的各项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实施“泰山伯乐,职为你来”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育计划,对新入选市以上人才工程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按规定给予奖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和领军人才培养专项培训,打造高水平从业人员队伍,对符合职业培训相关政策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十二)加大柔性引才措施力度。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柔性引才措施,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产业链上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在不改变区外人才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引进、兼职引进、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十三)加大高层次平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泰安市技师工作站项目建设,对新建的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四、设立“泰山伯乐,职为你来”人力资源服务业先进单位奖项

(十四)服务招才引智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荐引进人才,根据引进人才层次或引进后入选重点人才工程、获奖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我区重点产业领军企业,每引进1名掌握核心技术、年薪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年薪总额在8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引才费用补助。

(十五)服务促进就业奖励。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到本区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后,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十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奖励。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经营状况良好、诚信经营服务且在泰山区内纳税位居前列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创新服务产品、技术或模式满足市场专业化需求,引领或促进行业发展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奖补。

(十七)服务重大战略奖励项目。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助力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服务就业创业、支持稳岗扩岗,为受疫情影响严重、存在经营困难的行业企业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奖补。

(十八)评选“泰山伯乐,职为你来”人力资源服务业先进单位。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才引智情况、促进就业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在落实上述奖励的基础上,授予“泰山伯乐,职为你来”人力资源服务业先进单位荣誉。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统筹谋划,积极争取把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以推动。要强化责任落实,细化配套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加强统筹结合,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要统筹公共就业服务补助等资金和扩大预算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方式加大资金支持。

(二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叫响“泰山伯乐,职为你来”品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站、报纸、电视以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直播平台等媒体手段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成效、促进就业、服务人才、赋能发展等方面作用发挥的宣传,真正叫响“泰山伯乐,职为你来”品牌。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泰山经济开发区、泰安农高区,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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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马继兵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专家解读)《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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