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25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申请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泰山区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 0538—8538500

传   真: 0538—6270169 

互联网联系方式:tsqjyj8538500@ta.shandong.cn (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主要公开以下信息:

1.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情况等。

2.政策法规:由国务院、山东省、泰安市以及本区制定的与教育和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体育方面的专项规划,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4.业务工作:

(1)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体育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综合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2)教师教育与培训情况;

(3)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规定、时间、程序、标准;促进就业的政策和工作情况;

(4)贫困生救助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

(5)学校学生、体育训练与比赛安全方面的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

(6)体育、艺术、国防与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规定与工作开展情况;

(7)教育条件装备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及主要工作情况;

(8)教育科研方面需要公开的业务工作、评比活动;

(9)经费管理政策和工作情况;

(10)人事管理政策和工作情况;

(11)各类督导检查、评比的内容、依据、时间、程序;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5.财务信息:采购招标、财政预决算、收费项目、专项经费等。 

6.人事信息:人事任免,干部选拔,教师招考招聘,表彰奖励,资格考试,教育培训等。

7.工作信息: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动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

8.社会监督:投诉受理相关信息等。

9.公共服务: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10.其他: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政府信息索引号、分类、信息名称、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文日期、详细信息等内容。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形式:

(1)《泰山区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sdtaishan.gov.cn/col/col157323/index.html?number=TAF00307)

(2)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sdtaishan.gov.cn);

(3)泰山杏坛微信公众号(请在微信APP中搜索“泰山杏坛”,微信号:taishanxingtan)

同时,在泰山区教体局办公室(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泰山区政府院内;电话:0538-8538500 ; 上班时间:工作日 8:30-12:00 , 14:00-17:30)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申请说明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申请人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先通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索进行查询,确无所需信息再提交申请。

(1)申请人应当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2)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col/col156334/index.html)“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填写个人信息和信件信息后提交。

(4)申请人填写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法、提供方式等内容。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应提供如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5)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6)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

(7)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其中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要真实有效,以便被申请机关快速办理。

(8)在选择投递机关时,要根据申请内容,尽可能正确选择掌握该信息的机关,以便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2.申请方式 

申请人领取、下载《申请表》后,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现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直接向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现场提交,办公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泰山区政府院内,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联系电话: 0538—8538500。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请在信封或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通信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泰山区政府院内,邮编:271000,联系电话: 0538—85385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在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线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选择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填写“验证码”,点击“发送”提交申请,网站自动提供申请查询码,用于查询答复办理结果。

(4)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538-8228439。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4.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5.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本机关作出的不予公开答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

单位名称:泰安市泰山区政务公开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00号院内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8226885

传真号码:0538-8228439

互联网联系方式:zwgk2995@ta.shandong.cn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通讯地址:泰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泰山区环山路141号)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8226116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或选择其他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注:涉及不动产和级别管辖的不能选择)

通讯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5号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8625101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