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泰山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平稳、有序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务环境不断优化,有效保障了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

开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做好工作部署,主动公布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各类信息,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3年,开发区在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条。

2.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填写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泰山经济开发区依托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这一平台,面向全社会公开、公示、发布本部门信息,无自建平台。
       5.监督保障

一是调整完善了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机关各部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定期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泰山经济开发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需定期公开进展的政务信息存在偶尔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个别信息存在补发的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定期梳理需发布进展信息,及时收集、发布信息,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泰山经济开发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泰山经济开发区积极落实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公开不缺项、漏项,政务公开信息全面完整。建立政务公开台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存档,并明确政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内容、要求。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泰山经济开发区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项,其中人大建议1项,政协提案0项。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政企互动形式,搭建开发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泰山经济开发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百人联百企”包保服务活动,通过企业家联谊会、现场座谈等方式,倾听企业诉求建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为企业配备服务专员,把握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原则,通过政策帮扶、“店小二”服务等形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