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国资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国资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单位职能职责,不断加大重点领域、重大决策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维护门户网站,各项公开工作持续推动,信息公开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2023年区国资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任免和最新的改革政策动态和民主保障等信息。共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更新信息62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国资局收到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全面维护信息公开申请通道,提供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3.政府信息管理。区国资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信息宣传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完善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关注的信息需求。

5.监督保障。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及业务学习交流活动,促进业务能力和信息报送质量的有效提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会议、培训和研讨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是和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和提升: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梳理统一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使公开内容更具实效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提升各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点击率高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全方位运用多种新媒介进行多方式宣传,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着力打造一个有内容,有影响力的国资媒体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泰山区国资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度,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度,全面提升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年内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得到有效落实。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受理政协会议提案0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经与泰安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产权科对接,关于清真寺辖区内国有闲置的近2亩空闲场地的问题,场地产权存在较大争议,土地权属不明确。根据市里规划,该场地用于住宅建设,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动工。经了解,目前本场地已被某民营企业租用,期限十年。鉴于以上情况,无法协调建议中的有关事宜。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度,国资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履行国资职责,持续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促进国资工作更好开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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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