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打算,以及有关政务公开的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共主动公开信息258条。其中,其中履职依据5条,机构职能18条,规划信息2条,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1条,公务员招考1条,财政预决算4条,2023年重大项目公开信息9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35条,应急管理1条,其他法定信息10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9条。

2.依申请公开。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予公开不泄密,协调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的公开发布,并对发布内容进行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专人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政务大厅一楼设有政务公开专区,墙上张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群众可通过电脑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在该区摆放阅览架,摆放有政府公报、报纸等供群众阅读。单位开通有微信公众号,通过该平台向外界展示局工作动态、发布重要通知公告。

5.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6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3.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不够重视;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以及信息的有效性需进一步关注。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落实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更新,根据各科室职责划分,责任具体到科室,认真抓好落实。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项,并进行了公示。其中人大建议1项,政协提案1项。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同时积极参与上级组织召开的各项集中培训,加强业务能力,确保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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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