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山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医保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和深化。

1.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制定并公开我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职责和范围,强化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舆论引导成效,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和解读相关政策信息。2024年泰山区医疗保障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6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安全、符合规定、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区、掌上泰山区等多渠道发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公告公示等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群众查询获取,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实效,不断提高医保服务质效。

5.监督保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政策信息的公开和解读,并通过意见收集箱、投诉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2024年,泰山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图文视频结合形式较少;二是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体现不够明显,公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

2.改进情况

一方面,泰山区医保局将全面加强医保政策文件的公开和解读覆盖面,督促科室通过文字、视频、长图等形式进行解读,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度;另一方面,泰山区医保局将通过组织培训等形式,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程序提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泰山区医保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泰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和《2024 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以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提案全部办理完毕。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泰山区医保局不断加强督促引领,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持续用好“医保政策进万家”“医保干部进基层”双进活动“两个载体”;拓展短视频里普医保、电视新闻播医保、媒体网站登医保“三大阵地”;实施面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面向参保单位开展政策解读、面向基层联系点开展互动宣讲、面向经办人员开展线上宣讲“四大行动”,大力提升群众对医保便民惠民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知晓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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