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夯实参保扩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药价格管理、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2023年泰山区医疗保障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2条。其中包含要闻动态、履职依据、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其他法定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真正做到“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局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三是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二是通过掌上泰山区、泰安市医保局官网、办事程序等方式公开。

5.监督保障。我局通过意见收集箱、投诉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泰山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还不够规范。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泰山区医保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提升工作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医保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更新,依规定期公开相关信息。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提案全部办理完毕。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泰山区医保局本着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效率,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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