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服务中心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工作,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落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稳岗就业等栏目各类政府信息60余条,不断提高内容质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所关心关注的信息,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及受理咨询情况。2024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制度,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管理,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三审”流程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形成了上下贯通、信息畅通、层层落实、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

(四)加强平台建设。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发布群众百姓关心关注的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机关动态、重要会议、党建活动、志愿服务、业务工作等信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及时到位。

(五)完善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保障监督制度,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明确局综合科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对涉及科室栏目信息及时进行调度发布,对已公开栏目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调整。定期组织各科科长、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定期调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召开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进一步提高,但对标上级工作要求、群众的期盼来说,仍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方面缺乏创新等问题。

下一步,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中,定期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与业务素养。二是聚焦民之所盼,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创新内容形式,构建信息公开矩阵。线上通过图文、视频结合的形式在掌上泰山区、微信政务号等平台进行政策解读,线下通过发放明白纸、开展政策推送活动等形式对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关心关注的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对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与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没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与业务工作同开展同发力。在春季、秋季退役士兵报道接收等时间节点,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一站式”政策讲解活动,为广大退役士兵讲解安置、就业创业、退役大学生复学等政策,线上进行同步宣传。二是聚焦稳岗就业,多渠道宣传推广。针对退役军人专项公益岗、招聘会等活动信息通过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转发、发布,在服务大厅窗口发放宣传折页、岗位推介信息页等积极进行宣传推广,阔宽了宣传范围,提升了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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