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369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6818;传真:0538-8226978;电子邮箱:tsqtyjrsw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上级文件要求,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分工责任,多次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处理能力,不断深化细化公开内容,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精准度、全面性,确保权力运行更加自信和阳光,增强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3条,较往年在公开数量和信息质量上有大幅提升,有效提高了权力运行的公开度、透明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及受理咨询情况。2022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完善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科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贯通、信息畅通、层层落实、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平台建设。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掌上泰山区、政务公开网站等平台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设置专人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在服务大厅设置查询设备,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增强全体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规范依法进行政务公开。

(五)完善监督保障。

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学习、保障、监督制度,加强环境建设。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项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定期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积极对照政务公开测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确保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往年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存在部分信息质量不够高、更新不够及时,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无法完全满足人民对政务信息了解日益增长的需要。主要表现为部分工作人员对待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性不够高。信息公开的内容存在局限性、部分质量达不到预期,形式较为单一;工作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部分科室对于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意识。

下一步,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和分类,将信息公开责任具体到科室、明确到个人。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对信息进行分类,依分类明确各科室主体责任。定期召开调度会,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保证信息来源畅通、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与监督等制度,对于重点工作及时进行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提高信息内容质量的同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如短视频问答、卡通图画、专家小讲堂等百姓更为理解接受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今年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梳理上年度工作要点,针对上年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了政务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对政务公开的形式进行了丰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和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综合素质的提升。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没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我局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坚持信息共享的理念,完善平台建设,公开渠道全覆盖。对各类政务信息在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掌上泰山区以及其他媒体平台及时进行更新。在泰山退役军人公众号上发布新闻栏目以及图文形式的政策解读,便于群众及时了解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全覆盖。

泰安市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泰安市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