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泰山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4707;电子邮箱:tsqwjj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山区卫健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完成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泰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的通知》等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突出公开重点,明确公开主体,完善公开制度,更好地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的作用,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区卫健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泰山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公开内容共涉及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基本公共服务信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共110条具体信息。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条,主要涉及医患纠纷等方面,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为100%,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严谨规范的原则,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全年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3.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审核流程和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发布及时。同时,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区政府网站医疗卫生等专栏建设,组织各医疗机构及时更新公众号信息,定期发布就诊信息和疾病预防、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实现医疗健康信息高效传播、便捷服务居民,增强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区域健康服务水平。

5.监督保障。加强卫健系统联络员队伍建设,安排专人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区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防控中心参与全区医疗卫生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严格根据考核指标,落实考核要求,做好线上信息录入和现在各项工作的监督工作。畅通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质量、数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部分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时,存在内容不够全面、详细的问题,对公众关心的关键信息解读不够深入,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果。

(二)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审核,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全面、准确、详细。

二是加大对涉及医疗卫生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区卫健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区卫健局共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建议12件,共计21件。其中,区卫健局吸收采纳21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相关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接到提案后,区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回复工作,积极部署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限期完成。认真研究和了解报送人的意见和建议,安排专人与建议人进行联系。在办理工作中,承办人员对每一份建议、提案都向建议人了解详细情况,并根据建议人、提案人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已得到回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未回复任何异议,对结果比较满意。

3.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区卫健局积极响应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政府公开工作创新:2024年,本单位立足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以主要负责人、各级负责人、管理落实人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全局工作人员都参与学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今年办件较往年数量高度上涨的情况下,各业务科室互相配合,均依法合规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形,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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