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泰山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4707;传真05385362220;电子邮箱:tsqwjj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卫健局结合职责任务及时、准确有序的开展信息公开服务。

1.主动公开。2023年区卫健局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共120条具体信息。集中发布了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7条办理情况。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泰山区卫健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泰山区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做好信息把关、审核、保障政府信息内容正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维护网站平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5.监督保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措施。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完整性不够:某些公开栏目中,信息内容覆盖不全面,如重大信息、医疗问题等关键信息缺失。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对信息公开范围及要求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区发改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区卫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18件收到建议及提案后,立即安排局分工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开会研究,针对建议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学习领会,安排专人与建议人进行联系,以电话沟通和当面沟通的方式与建议人进一步会商,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均办理完毕,为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工作,我局对收到的建议、提案认真清点、审阅、登记,对职权范围或承办单位需调整、增减的,及时向区政府督查室反馈。同时,对承办的建议、提案明确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办理质量、时限要求,安排办公室牵头抓总,确保办理工作及时有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整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高度重视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持续落实信息审查制度。

(区卫健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区卫健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