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泰山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4707;传真05385362220;电子邮箱:tsqwjj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认真推行政务工作,做到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措施。

提升能力,规范业务,确保政务公开质量提升,一年来,主要围绕“双随机、一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为、公共服务、职责任务、重大事项进展、财务预(决)算等方面,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利用区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卫健局结合职责任务,针对职能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指导所属单位按照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了公开。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区卫健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泰山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公开内容共涉及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基本公共服务信息、疫情信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共80条具体信息。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设立“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核酸检测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本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受理范围、办理时限等内容;将受理机构地址、咨询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均在泰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方便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认真落实《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泰山区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部分公开事项制定信息发布标准,对信息标题、字体字号、内容格式、表现形式等进行统一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群众方便快捷准备获取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利用统一公开目录对外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增强网络平台的正规化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措施。主动配合区政府的考核及监督,将监督考核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措施。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检查评议,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质量、数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尺度还需要进一步把握,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更新频率,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方面广、社会关注高的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文件的解读。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本单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强化权力运行公开;二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共办理了人大建议4个和政协提案16个,针对建议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学习领会,安排专人与建议人进行联系,以电话沟通和当面沟通的方式与建议人进一步会商,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均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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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