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农高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安农高区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一系列文件要求,把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农高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园区工作的快速发展,园区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

1. 主动公开。农高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书记任组长、分工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组织落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职责,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开展。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泰安农高区收到依申请公开为0。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了《泰安农高区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规定,并以此带动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泰安农高区依托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这一平台进行公开、公示、发布信息,无自建平台。

5.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园区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泰安农高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得成绩,但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没有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认为只要公开了就完成了任务,没有及时跟进后续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和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园区工作热点、焦点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2022年泰安农高区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制定相应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及时发布及时回应。二是对于园区工作的焦点、热点及时回应及时发布。三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泰安农高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泰安农高区积极落实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更新,认真抓好落实。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为0。

4.本单位在2022年根据实际,加大了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泰安农高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泰安农高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