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实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1.主动公开。2023年,区信访局共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等信息58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信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3.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区信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对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行为,确保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到位,不该公开的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信访局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对平台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进行层层把关,确保了局政府信息平台规范化运转。

5.监督保障。区信访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部署、定期调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政务公开监督力度,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了“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公开执行是否及时、公开范围是否合理、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四条政务公开检查标准,并结合实际进行全面检查,强化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3年,区信访局明确由1名班子成员分工政务公开工作,1名同志具体负责,5名同志参与,本年度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区信访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沟通汇报,借助专业力量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战能力培训,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吃透上级工作要求,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信访局共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2.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审核发布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职责任务。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3.2023年度,区信访局收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0条。

4.2023年,区信访局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举措,按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规范运作、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持之以恒予以推进,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的政务公开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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