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区信访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等信息共计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区信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流程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对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信访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局由1名班子成员分工政务公开工作,1名同志具体负责、3名同志参与,本年度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创新性开展业务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上述问题,区信访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精研细读、学深悟透;二是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改进方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前瞻性、创新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区信访局共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2)2022年度,区信访局根据上级工作要点及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公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不予公开,确保了上级工作要点在本单位的落地落实。

(3)2022年度,区信访局收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0条。

(4)2022年度,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了教育培训,完善了机制流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把依法治访重点工作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严守保密规定,严禁违规公开传播,进一步提升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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