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应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2023年,区应急局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0条,内容包括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等,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申请流程,按照申请人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管理,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对发布信息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和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区应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上级要求,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准确的发布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5.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当前,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高要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下,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局门户网站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区应急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区应急局积极落实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更新维护,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信息及时、有序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区应急局局2023年度没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区应急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同时不断加强业务能力,确保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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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