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泰山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扎实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主动公开农业农村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为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落实,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支撑。

1.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18件,主要内容大多集中在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改善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

2.依申请公开。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适时修订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持申请渠道畅通。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无收费。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政务公开信息均由局分管领导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对部门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和责任科室。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泰山区农业农村局依托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taishan.gov.cn)、“和美泰山”(微信公众号)、“掌上泰山区APP”(手机应用搜索下载)客户端发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在区政府网站设有“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涉农领域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现场查阅点供群众线下查询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认真整改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巡查工作,安排专人动态跟踪政府网站运行情况,及时对反馈问题和监测出的错误信息进行处置,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个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回头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2024年,泰山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推进,在工作中还有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不够清晰。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发布不够及时,质量参差不齐。

2.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培训的方式,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信息敏感度,进一步厘清公开与不公开的边界,科学精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提高质量,更加及时的发布信息,接受人民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在及时公开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加大对三农政策法规的解读阐释、宣传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泰山区农业农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我局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了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进行更新,积极发布信息,认真践行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农业农村局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15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建议9件。主要内容大多集中在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改善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截至11月16日,我局已全面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吸收采纳15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为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泰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及时公开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加大对三农政策法规的解读阐释、宣传引导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三农”政务环境,助推泰山区乡村振兴工作走深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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