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2023年,区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03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
①机构设置:包括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
②规划信息:包括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③财政预决算:包括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度财政预算以及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④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包括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民生实事落实情况、重大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⑤管理公开:包括随机抽查、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公开;
⑥其他法定信息:包括政策解读与回应、业务工作、政务公开工作。
2.依申请公开。无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以及网络信息安全保密事故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审核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相关要求,“泰山河长制”迁至“掌上泰山区”运行,及时转发上级最新河湖长制工作动态,加大群众大河长制工作的工作参与度,提高公众保护周边水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并及时地整改公众反馈的问题、搜集公众的建议等。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区河长办可以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公众的联系,提高社会监督的参与度和透明度,增强工作的直观性和有效性。
5、监督保障。实行监督保障责任制,分工领导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督促科室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人员工作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广泛性需加强;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和质量需提高。
下一步泰山区水利局将认真落实执行《条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并定期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结合我区水利工作的重点、公众关注的焦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即时性信息,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形式。立足水利行业实际需求,在政策挖掘、方式方法和发布渠道上进行进一步探索,加强媒体、专家等多角度解读,创新问答式解读、音频、视频、动画等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和高效指导下,我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尽公。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拓展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圆满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把落实信息公开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宣传学习作为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的首要任务,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2023年度我单位没有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4.针对水利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区水利局2023年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解读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在线上运用图片图解图表、文字说明等多种形式等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通俗化解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深入浅出解读各项政策出台背景、起草思路、主要特点、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具体安排。在线下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水利宣传重大节点为依托,以宣传水利工作为基础,以解读最新政策为重点,开展了节水学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广场”等主题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扩大了政府信息的知悉范围和影响力,提升群众节水护水意识,提高全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