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我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水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更新等事宜,我局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板块,按照要求完成区政府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2021年,区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87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

①机构设置:包括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

②规划信息:包括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③财政预决算:包括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2021年度财政预算以及2021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④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包括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民生实事落实情况、重大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⑤管理公开:包括随机抽查、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公开;

⑥其他法定信息:包括政策解读与回应、业务工作、政务公开工作。

2、依申请公开。无。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以及网络信息安全保密事故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审核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泰山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及时转发上级最新河湖长制工作动态,加大群众大河长制工作的工作参与度,提高公众保护周边水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并及时地整改公众反馈的问题、搜集公众的建议等。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区河长办可以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公众的联系,提高社会监督的参与度和透明度,增强工作的直观性和有效性。

5、监督保障 实行监督保障责任制,分管领导对水利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督促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三是门户网站的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政民互动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们将继续结合泰山区水利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二是积极参加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区水利局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根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3、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水利局).pdf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水利局).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