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山区省庄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不断提升社会化治理水平。

1、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强化法定信息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截至2024年底,共计在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1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省庄镇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土地征收相关信息。收到申请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并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工作,有效避免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争议。依申请信息公开我单位均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条例》,做到公开法定,全面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建立严格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设立专职人员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管理、维护、监测、编辑、更新工作,完善公开规范清单,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权威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主动公开镇村的相关信息。依托省庄镇便民服务中心,开设镇级政务公开专区1处,高标准打造村级政务服务公开专区2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摆放政府公报、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指南、征兵公告、医保政策等民生热点资料,同时利用便民微信群、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拓宽群众了解信息路径。

5、监督保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政务信息监督培训会,将监督结果作为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的考核标准,增设监督投诉电话与信息监督员,对投诉问题及时核查解决,对公开信息实时检查评议,做到信息监督及时,公开保障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在公开信息时,公开侧重于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新闻动态、政策文件等,对于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动态信息,涉及农业生产、农村建设、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由于信息源分散和缺乏规范记录等情况,存在更新不及时或未公开现象。二是公开方式不精准。依赖政务信息公开专区等传统公开渠道,未能有效整合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充分发挥其信息传播速度快、内容丰富多样、互动性强等特点,没有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各类信息的及时性、实用性和趣味性需求。三是政策解读不细致。在政策宣传解读过程中,只是简单地将上级文件原文公开,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技术资料,没有结合本地村民常见的生活场景,进行“接地气”的解释,让村民难以知晓自身权益变化,影响政策落地效果。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收集与整理。深入开展村民需求调研,通过定期入村走访、组织村民代表座谈会、线上问卷调查等形式,精准掌握村民关注热点,针对性调整公开内容。整合民政、农业、土地等各部门数据,详细公开与村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同时,规范信息记录流程,要求各项工作信息即时电子化留档,方便后续收集公开。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建设。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平台,整合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资源,定期推送政策解读、乡村动态、便民服务信息,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制作贴近农村生活的短视频,宣传乡镇发展成果、公开重要事项,提升信息传播效果。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利用社区广播、宣传手册等形式,将重要信息传递给不便于使用网络的群体。三是完善反馈互动机制。定期举办政策解读答疑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现场解答群众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参与范围,线下在村头、集市等人流密集处举办,结合本地实际,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画、漫画手册等,确保群众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本行政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省庄镇认真落实《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泰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了《省庄镇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省庄镇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以及保密审查要求等,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泰山区省庄镇政府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0项。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强化阵地建设,坚持“专区姓专,高效便民”的原则,在省庄镇便民服务中心合理布局政务公开专区,科学布设政务服务窗口、政务公开体验区、政务信息查阅区、自助服务区等区域,全面整合各类资源、实现集约共享。窗口服务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快递送达等措施,通过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期限,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让办事群众享受到“一站式、一体化”的政务公开服务,打造“省心服务·有声必应”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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