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8541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山区省庄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根据《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截至2023年底,共计在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5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等情况。镇政务公开中心将受理机构地址、咨询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均在泰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方便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

3.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泰山区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面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立专职人员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监测、编辑、更新工作,完善公开规范清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管理一查就有,一看便懂,打造公开、公正、便民的政务信息平台。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高标准打造政务服务公开专区三处,利用便民微信群、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主动公开本镇的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利用统一公开目录对外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增强网络平台的正规化建设。

5.监督保障。开展政务信息监督培训会,将监督结果作为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的考核标准,增设监督投诉电话与信息监督员,对投诉问题及时核查解决,对公开信息实时检查评议,做到信息监督及时,公开保障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去年,我镇高标准打造了三处政务信息公开专区,内部设施、公报文件、流程图示、政策讲解通俗易懂,相较往年群众来访办理业务数量明显增多,办理流程较为顺畅,业务问题明显减少,但在医保、审批等方面仍存在群众看完仍不理解的疑问。再者,相较于镇政务公开专区,其余两处专区查阅信息群众人次较少,宣传力度不足,群众知晓率低。

下一步打算:一是持续强化对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基层业务员的工作水平。同时对接区委、区政府制度机制、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信息公开,切实打通信息闭塞最后一公里。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省庄镇政府服务公开专区在省庄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积极探索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分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泰山区省庄镇政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单位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积极落实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接镇直部门业务科室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抓好贯彻落实。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泰山区省庄镇政府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0项。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省庄镇依托政务信息公开专区,开展医保政策解读,政府公开日在线一站办理等活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领导具体抓,负责科室直接抓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