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庄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要求,2021年度,省庄镇主要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机构设置、法规文件、财政信息、重大项目、人事信息、决策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业务动态、组织管理、政策解读与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

2.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1年,本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受理范围、办理时限等内容;将受理机构地址、咨询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均在泰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方便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

3.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泰山区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调整省庄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追踪信息公开工作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时效性。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利用统一公开目录对外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增强网络平台的正规化建设。

5.监督保障。

主动配合区政府的考核及监督,将监督考核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措施。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检查评议,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省庄镇信息公开工作虽不断完善,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公开信息内容上还存在盲区;信息公开的工作动态不够及时;上级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制度,保证每一个目录都优质高效地完成和公开;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注重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便民为民服务水平;高效使用网络政务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泰山区省庄镇政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单位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省庄镇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根据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专人开展相关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3、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泰山区省庄镇政府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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