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山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

1.主动公开方面。泰山区司法局认真对照《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对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情况,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责任。突出重点领域、围绕群众所需,2022年共发布信息189篇,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的传播能力。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去年增加2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编制并发布《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及时公布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与清理结果。

4.平台建设方面。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index.html)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区司法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成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强化程序规范。对政府信息全部按照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今年举办政务公开线上、线下工作培训会4次,通过培训交流,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政务公开认识程度不够。更多的关注点在政务公开考核任务上,没有将其提升到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高度。2.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偶尔存在格式不符合要求、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公开力度不够。3.群众关注力度不够。群众获取资源的渠道普遍停留在网络、新闻等平台,很多群众并不清楚政务公开的作用。

改进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联系、指导、沟通以及培训力度。2.精进内容质量。严格把关,拓宽平台,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3.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泰山区司法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全部落实。

3.本年度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项,其中人大建议0项,政协提案6项,事项内容涉及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多个方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