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山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化、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202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0条。

1.主动公开。根据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202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0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权力运行、应急管理等,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发布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等,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落实。二是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保密原则的信息不得发布。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公布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与清理结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index.html)和“泰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在区司法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5.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监督指导,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人员配备,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今年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2次,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主动报送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务公开的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还不突出;三是部分信息存在公开方式单一化的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交流,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形式,在全面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创造,打造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三是充分运用视频、图文等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可读性、实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泰山区司法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全部落实;

3.今年本机关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均已办结并公开。

2021年泰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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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