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
202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山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统计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主动公开。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发布信息,规范设置由统计月报、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法律规范及执法监督等信息组成的公开栏目,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通过图表、文字方式,重点解读和分析宏观经济指标、经济发展态势、经济普查、劳动力状况等重要统计数据。2024年度我局主动在网站发布信息25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条,统计月报12条,统计分析12条。

2.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2024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2件,均按要求和程序答复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保证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完整、准确。做好政府信息日常维护工作,对反馈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落实。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对区统计局牵头负责的“统计信息”栏目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及时发布统计信息。

5.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各项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严格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在发布信息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以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提供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全面。

3.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频次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方法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2.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统计信息栏目内容,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统计政策法规,及时高效发布统计数据。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监督管理,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统计工作过程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统计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定期梳理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没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得到及时、全面的梳理与发布。一是抓好信息发布审核。统筹做好公开与安全,能公开的主动进行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信息发布坚持实行“三审”制度,严格发布规范程序,严格保密审查,防止信息泄密。同时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把握好信息发布的重点,做好网站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抓好服务效能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开展信息梳理工作,及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等信息。同时对反馈问题清单做好整改,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科学性。三是抓好提升公开质量。结合统计工作职能,定期公开各类统计信息、及时发布统计分析报告,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在网上咨询的信息内容,及时做到准确答复。


泰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泰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