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山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力提升政府公开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发布信息,涉及公文法规、统计信息、会议公开、工作动态等领域。围绕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月度、年度数据发布与解读,提升数据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2.依申请公开。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方式。2022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认真梳理对外提供数据清单,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及时性、规范性,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在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重点工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5.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政务公开监督力度,畅通举报电话、邮箱等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年无投诉、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范围仍需进一步拓展、公开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等。2023年,区统计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统计能力为核心,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改革创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夯实平台管理工作基础,做好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沟通,持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抓好工作落实。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本年度没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我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社会关注的统计数据发布,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效率,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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