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山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强化数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区统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分类、编排方式、获取方式、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将责任机构、获取途径、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指南,更大限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81条,对《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库纳统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山政办字〔2021〕10号)进行了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2021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收到的关于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政务信息公开申请0条。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信息发布“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信息进行审核;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扎实做好信息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如公众普遍关心的统计信息等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邮编:271000 ;电话;0538-8260420;电子邮箱:tsqtjjbgs@ta.shandong.cn。)

5.监督保障。及时公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员力量配置。适时召开政务公开有关会议,传达学习各级政务公开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个别信息发布存在不规范现象;二是个别栏目依然存在信息发布时效性延后现象;三是信息发布形式单一,多种角度发布信息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及时上传、更新政府信息,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更新速度;三是加强数据解读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帮助社会各界科学认识统计,准确判断形势,更好地发挥稳定和引导预期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活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本年度没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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