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唐王街389号文化大厦6楼;邮编:271000;电话:0538-5361761;

电子邮箱:tsqwhhly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结合文化旅游业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文旅宣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其中要闻动态类1条,履职尽责类3条,职能机构类21条,规划信息类1条,财政预决算类9条,权责清单类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35条,应急管理类2条,其它法定信息类5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类42条,公企事业管理类2条,走进泰山区1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强化内容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准确,要求局各科室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主管、谁把关,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做好信息把关、审核、编辑、发布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内容正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专栏、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网站更新工作,按要求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编制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省市区相关政务公开规定,我局进一步严格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先审查,后公开”。 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抽查力度和频次,定期开展不良信息及错别字、错链清查,并及时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创新。三是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质量不高、内容不全。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视频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政务信息。三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领域等信息的高质量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公开目录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文物、旅游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了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A级旅游景区、应急预案、文化旅游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3.2023年,泰安市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项,其中人大建议3项,政协提案5项;事项内容涉及文旅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发展、文物、非遗、旅游、民宿等多个方面。截至目前,我局负责的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吸收采纳8项,不予采纳0项,吸收采纳率为100%。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区文化和旅游局建立了办公室牵头主抓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提报相关内容,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2023年我局在区政府办政务公开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对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做出调整和优化细节,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快更方便地能够了解政务公开信息。

2023年度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2023年度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