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迎春路18号泰山汇金国际大厦;邮编:271000;电话:0538-5361761;传真:0538-5362591;电子邮箱:tsqwhhly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其中要闻动态类1条,履职尽责类3条,职能机构类3条,规划信息类3条,财政预决算类5条,权责清单类8条,应急管理类1条,其它法定信息类3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类54条,公企事业管理类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组织落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科室配合的工作体系,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开展。在泰山区图书馆、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及时向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重点工作信息的同时,充分发挥“泰山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同时,根据需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相关会议以及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省市区相关政务公开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对局机关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在公开中出现的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其次,进一步规范了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群众知情权,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在工作中仍存在如下问题:如: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部分栏目建设尚不完善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提高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根据《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成立专人专班,狠抓工作责任落实,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核心,深化区文旅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建设、全域旅游等工作。

3. 2022年,泰安市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1项,其中人大建议4项,政协提案15项;事项内容涉及文旅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发展、文物、非遗、旅游、民宿等多个方面。

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均得到解决。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我局健全政务公开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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