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发布流程,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环境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1、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关设置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2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44条、优化营商环境动态1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无一遗漏。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定期进行审核督查,组织宣传培训,全面加大本部门政务公开力度,以“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网站为主要载体,面向全社会公开本部门信息。

5、监督保障。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查找在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政府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更新,圆满完成各项公开工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受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安排局分工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开会研究,针对建议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学习领会,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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