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发改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2024年,区发改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0余条,内容包括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机构职能、规划信息、意见征求、提案答复、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业务工作、每月价格监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评价等。其中,起草《泰安市泰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公开征求意见。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区发改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主要涉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可行性报告,光伏发电政策咨询等内容,全部依法合规答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区发改局严格落实信息管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信息发布后,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信息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发改局依托区政府网站建设,未单独建立网站,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能够及时、有效地传达给公众,增强政府公信力,为依法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监督保障机制。一方面,区发改局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保障机制。对于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另一方面,及时更新完善对外公开投诉举报方式,认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二是以业务培训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安排办公室专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实际情况,以视频讲解、专人讲授等形式定期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同时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准确性。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发改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1.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的发布速度仍未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2.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需拓展。在信息公开的实践中,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的细致程度和解读深度尚显不足,同时信息公开的范围也有待进一步拓宽。

针对上述问题,区发改局接下来将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信息更新时效性。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通过定期检查,确保关键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切实提升信息的时效性。

二是深化并拓宽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对专业性信息的细致解读力度,拓宽了信息公开的范围。通过增加政策解读等内容,使群众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政府工作,提升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区发改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区发改局认真落实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设置专人及时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进展及下步举措、人大代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行政执法结果、每月价格监管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吸收采纳了8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其中,受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受理政协会议提案6件。我局对收到的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答复、按期办结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改变了以往文字解读的单一解读形式,2024年通过局主要负责人录视频、相关领域专家解读的形式,对《泰山区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泰山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取得良好效果。


       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