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山区发改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高效推进,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1.主动公开。泰山区发改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3条,其中泰山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题13条,机关简介3条,规划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2条,收费项目22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37条,应急管理2条,其他法定信息1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泰山区发改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

3.政府信息管理。经区发改局党组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区发改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区发改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依法行政,优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区发改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专人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5.监督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依法行政,优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区发改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区发改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增强工作机构组织协调职能。(二)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各科室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称职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政务公开方面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处理,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发布教育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有些公开事项是上级要求公开的,还不能做到应公开的事项全部主动公开;二是在时效性方面都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针对上述问题,在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相关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区发改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发改局积极落实区政府办政府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更新,根据各科室职责划分,责任具体到科室,认真抓好落实。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对收到的建议、提案认真清点、审阅、登记,对职权范围或承办单位需调整、增减的,及时向区政府督查室反馈。同时,对承办的建议、提案明确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办理质量、时限要求,安排办公室牵头抓总,确保办理工作及时有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我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等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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