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S0011212154541-1/2024-037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负责人视频解读)《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更新时间:2024-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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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及职务:江安涛 泰山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近日,泰山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和工作亮点作简要介绍。
一、制定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顶层设计,为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
2.《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字〔2024〕11号)。
三、出台目的
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贡献供销力量。
四、重要举措
一是创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完善规模化经营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二是提升农资供给服务能力,助力农业稳产保供。《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农资集采仓配中心,提升农资仓配能力,优化农资服务供给,形成贯通市、区、镇、村四级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同时,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树立放心农资供销品牌形象。
三是提升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质效,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优质服务。流通服务是供销社主责主业。《实施意见》提出以“泰山供销”为品牌,打造城区综合性超市和社区服务站。构建便民服务网络。
四是培强做大社有企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实施意见》提出,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培育壮大社有龙头企业,为更好实现为农服务提供强有力支撑。
五是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渠道,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实施意见》提出包括参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支持培育“泰山供销”品牌、构建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体系。
六是实施基层组织振兴行动,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基层。《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区级供销合作社统筹发展能力、培育壮大基层供销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五、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在落实省政府、市政府文件主要任务基础上,结合泰山区实际,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提出实施“强基兴社”工程,支持带动空白基层社恢复重建,提升薄弱基层社的服务能力,为推进基层高质量发展和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夯基筑垒。
下一步,区供销社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深入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加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泰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电话解答咨询:0538-8334346
现场解答咨询:泰山区供销社,地址:财源大街123号
相关文件:泰山政字〔2024〕7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