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3-05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有效性

泰安市泰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郑志斌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9-06 16:31:56

一、制定背景

“十四五”期间,为促进泰山区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了《泰安市泰山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政策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 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结合泰山区实际,制定了本规划。

三、出台目的

出台《规划》用以指导泰山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各项活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是依法开展矿政管理的基础,是加强矿业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四、重要举措

通过参考泰山区已有的基础地质条件、矿产勘查、矿山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业权管理等资料,对泰安市级矿产资源规划中涉及泰山区的内容综合研究,进而开展泰山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本、编制说明、规划附图、规划附表的制作,并提交泰山区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规划展示了“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和目标”、“主要任务”、“规划保障措施”四大模块内容,形成了较为完整全面的规划“蓝图”。

1、为更好地体现规划出台的必要性和指导性,规划向公众介绍了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以往矿产资源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效,矿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等内容,便于公众更好了解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资源禀赋、矿产发展方向,以及矿产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2、规划中2025年目标有三个。一是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推进城市地质调查,为社会提供基础地质信息。在规划期内再进一步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地质调查、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地质数据支撑。二是加强对绿色矿山的动态监管,目前辖区内两家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建成绿色矿山,泰山区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下一步将对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不断促进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新局面。三是实施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管理,合理调控开发强度,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预计到2025年全区矿产开发总量约5万立方米/年。为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优美,规划期内不开发利用固体矿产。另外,规划2035年展望目标,是以现有矿山企业为依托,提升现有矿山企业经济效益,助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现规模化、现代化和科学化,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的生态理念。

3、规划还载明了主要任务,即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布局,拟设置1个开采规划区块,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写明了泰山区重点开采矿种为矿泉水,规划期内不开发利用其他矿山,以满足生态保护管控要求。


解读人及职务:郑志斌,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6189897
      现场解答咨询:泰山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7号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字〔2023〕13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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