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组织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园区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定促进园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园区企业各类服务性工作。
(六)负责园区生产经营信息的收集、发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七)负责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项目资金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投融资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晓,办公电话: 0538-6281298,办公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59号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1号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