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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烟草专卖局局长冯波兴关于《泰安市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更新时间:2023-07-03 09:44:39 |
一、制定背景
当前,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主体经营卷烟积极性不断提高,导致零售点数量快速增长,这种增长极易引发零售点之间的过度竞争,滋生违法行为造成市场秩序不稳定。为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放管服”和加强布局管理之间的关系,综合实际情况,在上级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框架下,认真听取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建议后,制定了《泰安市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二、决策依据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其他涉烟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为基本准则。
(二)便民服务原则
以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为根本,强化服务意识,支持社会就业,扶持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 市场导向原则
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四)分类施策原则
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地域特点、交通状况、消费需求、服务覆盖等实际情况,结合本行政区划内城镇化建设和人口迁移等规划,充分考虑农村零售市场和新型产业区域布局,既尊重客观事实,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谋划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三、出台目的
规定制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规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维护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烟草制品零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烟草制品零售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四、重要举措
(一)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周围在原50米内禁止设置零售点的基础上,本规定调整为100米,使未成年人免受卷烟的侵害。
(二)特殊群体享受照顾政策。本着关怀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的初衷,对残疾人、烈士遗属在市场单元承载量及间距要求上给予优惠政策。
(三)增加了禁止设置零售点的情形。对主营业务专业性较强,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进行了限制。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泰安市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共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阐述宗旨依据、适用范围、制定原则,并对零售点进行了定义。
(二)第五条明确了对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受本《规定》调整的影响。持证人办理延续申请,除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外,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其他规定调整的影响。
(三)第六条明确了零售点间隔距离。
(四)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为合理布局标准,对不受零售点合理布局数量及间距限制的情形予以明确。
(五)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为解释说明及实施日期。
解读人及职务:冯波兴 泰安市泰山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6279972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泰山区烟草专卖局,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296号
相关文件:泰山政字〔2023〕5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