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3-048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简明问答
有效性

(简明问答)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问题解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06-26 09:35:23


一、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健康服务需求为根本导向,通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资源、基础设施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安全、有效、便捷、廉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二、重点任务是什么?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使我区中医药工作步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行列。

三、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是成立泰山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 制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和任务,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是按照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快进度,加强宣传,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分期分批 培训中医药技术人员,提升中医药人员素质。

四是健全中医药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快中医药管理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五是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目标,开展中医药质量大检查, 制定奖惩措施,加强巡回督导,收集整理资料,把示范县创建 工作与深化医改、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大基层中医药财政投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示范县创建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


解读人及职务:陈丽华,泰安市泰山区卫健局中医药科科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8229509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泰山区卫健局中医药科,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升平街39号泰山区委区政府院内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3〕10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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