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3-02366 文件类别 发展规划 其他政策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泰山政字〔2023〕1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3-17
泰山政字〔2023〕1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3-03-17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山政字〔2023〕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泰安市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泰安市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字〔2022〕6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年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步下降,高值化利用能力不断增强,综合利用率达到90%;秸秆、畜禽粪污趋于全量利用,农膜、农药包装回收率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协同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管理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危险废物实现安全管控,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70%;固体废物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机关、社区、学校等多场景多特色“无废细胞”打造成功,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公众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建设管理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制度标准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落实制度标准要求。学习先进经验与模式,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标准要求。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按照上级“无废城市”指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镇,园区)

2.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依托上级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数据采集分析、全程跟踪、风险预警等功能。探索规范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推动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区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加快工业领域低碳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推动低碳化清洁化发展。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严格落实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加快煤炭等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废物排放强度。积极探索氢能应用,推动储备能源提效。加大清洁生产投入,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以能源、建材、印染、原料药、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2.持续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引导企业建设绿色设计平台、应用绿色工艺与材料、开发绿色产品。鼓励家用电器、医药、食品、轻工、建材、机械、配件、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绿色制造系统,推动优势骨干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到2025年年底,力争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2家,泰山经济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支持打造“无废园区”“无废工厂”,鼓励泰山经济开发区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固体废物区内流转。(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区商务局、泰山经济开发区)

鼓励电力等重点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根据要求开展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联合,突破共性关键技术,推动综合利用科技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到2025年年底,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1.推进农牧循环发展,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核心,加快建设种养结合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大型养殖场自行处理粪污,中小型养殖场(户)采取粪污全量还田模式,就地就近消纳和利用。以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培育粪肥收集、运输、处理、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受益者付费机制。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到2025年年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优化秸秆利用,扩大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利用规模,探索尾菜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发展产地净菜加工。到2025年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推动源头减量,探索农用薄膜回收贮运网络与回收利用机制。落实地膜污染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积极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使用替代技术,鼓励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厚度大于0.01毫米的聚乙烯标准地膜,推动农用薄膜源头减量。加快农用薄膜回收贮运网络与可再生资源、垃圾处理、农资销售网络等融合发展,提升回收储运效率。到2025年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农用薄膜回收贮运网络,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2%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4.持续减量施用化肥农药,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建设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示范基地。推广使用绿色增产技术和新型植保机械,推行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技术,到2025年年底,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6%,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10%。建立健全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激励引导机制,探索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到2025年年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四)倡导绿色生活,促进生活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

1.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机关、学校、饭店、宾馆、景区、商场、市场、社区、医院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无废细胞”建设活动,落实“无废细胞”建设规范及行为守则,打造“无废细胞”典型场景。组织“绿色学校”的创建和巩固活动,根据“绿色学校”的创建标准,打造“绿色学校”典型场景。积极开展“无废生活”宣传,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落实“光盘行动”倡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在具备条件的小区推行定时定点收运,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开通上门预约回收服务;在农村推广就近处理,实现有机垃圾不出村;在全区范围内打造点对点分类收运体系,逐步向街道镇、园区推广。定期对全区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强化前端收集设施维护、管理。大力推进“集中+分散”处理模式,强化非居民厨余垃圾集中处置;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探索建立居民厨余垃圾分类模式。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大力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之中,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经验可推广、可复制的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到2025年年底,建成全域垃圾分类体系,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3.加强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全流程管控。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流程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污泥脱水率,实现源头减量。推广焚烧、养殖、建材利用等无害化处置路径。强化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处置利用全流程监管,确保污泥实现100%无害化处置利用。(责任单位:泰山经济开发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探索“互联网+”管理模式,完善可回收物综合回收利用体系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提升绿色分拣中心,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5.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不断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执行范围。到2025年年底,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100%。政府投资项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到2025年年底,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40%。(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健全建筑垃圾收集和利用体系。结合泰山区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开展建筑垃圾排查与处理工作,加强、完善与各街道镇、园区的沟通协调力度,指导、协调各街道、镇、园区做好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发挥基层自我管理作用,督导各街道及时处理各类建筑垃圾,针对严重违反及多次违法行为,加大与上级部门汇报力度,积极配合市城管部门及时采取执法力量介入,形成上下联动,整改结合的工作模式,全力推进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到2025年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加强危废医废规范管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推进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以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为重点,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支持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点回收产品使用过程产生的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到2025年年底,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2.提升医疗废物管理能力。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落实医疗废物申报制度。依托现有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3.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落实黄河流域“清废行动”要求,持续开展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利用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六)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助力打造“无废城市”品牌

1.构建“无废旅游”产业,助力打造“无废泰安”旅游品牌。组织方特、宝泰隆、花样年华等景区开展“无废景区”建设工作,完善景区厨余垃圾、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串联餐饮、住宿、购物、景区等“无废细胞”,打造“无废旅游”产业链。大力推行绿色旅游,推行门票、宣传册电子化,推广循环利用物品,制止餐饮浪费,引导游客树立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打造全域垃圾分类“泰山区模式”。学习借鉴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建设成效和经验,建立高位推动、示范带动、广泛发动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工作原则,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逐步建成全域覆盖、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提升大宗固废利用水平。推动粉煤灰、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重点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向规模化、高值化、低碳化转变,全面提升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大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研发力度,积极引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建立完善节能降碳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的集成应用,形成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高质量完成本领域本行业工作任务,积极助力“无废城市”创建。各街道、镇、园区要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相应任务。

(二)扛起责任齐抓共管。坚决扛起“无废城市”建设主体责任,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调度,定期通报进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技术保障。依托专家技术团队,强化技术支撑;建立“无废城市”大讲堂,积极借鉴各地经验和“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成功案例,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落实人才引进激励政策。

(四)加大资金支持。研究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吸引国家开发银行及社会资本投入,开发利用绿色贷款等金融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无废城市”示范项目建设。

(五)强化宣传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主动举报环境问题,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附件


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培峰   周鹏飞

副组长:房宝玉   方增勇   张  玲   张明强   赵  健

成  员:孙一国  区政府办公室

于继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武永明  区财政局

吴广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允峰  区农业农村局

周  涛  区商务局

赵刚平  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卫兵  区卫生健康局

任成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孙业存  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姜  勇  区发展和改革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房宝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孙业存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载文字版:泰山政字〔2023〕1号(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docx

下载图片版:泰山政字〔2023〕1号(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pdf

(主要负责人解读)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局长关于孙业存《泰安市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简明问答:关于《泰安市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问题解答

媒体解读:无废泰安·泰山区篇 | 泰山区“求细、求快、求实”,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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