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S0011212154541-1/2023-023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局长关于孙业存《泰安市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更新时间:2023-03-17 |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主要任务;2022年4月,泰安市作为黄河流域重点地市,成功入选国家级“无废城市”百城创建名单,为全省九个地市之一。2022年11月,泰安市政府印发实施《泰安市“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在全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决策依据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字[2022]65号)。
三、出台目的
到2025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步下降,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能力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四、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扛起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技术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四是加大资金支持。研究完善政策体系,支持“无废城市”示范项目建设。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按照市级方案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包括六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制度标准要求,构建长效机制。按照上级“无废城市”指标体系,明确“无废城市”建设各部门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二是加快工业领域低碳绿色发展。加大清洁生产投入,以建材、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底,创建省级绿色工厂2家。
三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92%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50%以上。
四是倡导绿色生活,促进生活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加强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全流程管控,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五是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依托现有危废收集处置体系,推进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提升医疗废物管理能力,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六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助力打造泰安“无废城市”品牌。组织方特、地下龙宫等景区景点开展“无废景区”建设。推动重点大宗固体废物规模化、高值化、低碳化综合利用,提升大宗固废利用水平;逐步建成全域覆盖、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解读人及职务:孙业存,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局长
电话解答咨询:0538-6269769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
相关文件:泰山政字〔2023〕1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