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S0011212154541-1/2023-072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泰山区人社局张辉局长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更新时间:2023-11-06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二、文件出台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2.《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三、文件出台目的
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1.2023年全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不再发布上线和下限;
2.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14029元;
3.各类企业应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五、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企业要参照我区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国有企业要按照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或备案。非国有企业要结合工资指导线,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解读人及职务:张辉 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解答咨询:8223109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泰山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管理科
地址:东岳大街16号泰山区人社局2楼劳动关系管理科
相关文件:泰山政字〔2023〕10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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