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S0011212154541-1/2022-06883 | 文件类别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泰山政办字〔2022〕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2-07-25 |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学校:
《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深化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函〔2021〕3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优化办学机制,创新办学模式,提升办学品质,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的共享,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缩小校际办学差距,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显著增加,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成立泰安六中教育集团、泰安东岳中学教育集团、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财源街道仓库路学校教育集团,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吸纳成员校,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配、研训互动、资源共享、质量共提、发展共赢,建设成为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具有规模优势的一流教育集团。
三、办学模式
集团化办学实行“1+N+X”模式。“1”是指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指成员校;“X”是指协作学校。从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上,集团化办学方式包括:
(一)融合型。核心校与成员校成立集团理事会,核心校校长任理事长,实行“一长多校”管理办法,形成较为紧密的结对办学关系。
(二)联合型。核心校和协作校建立学校结对联盟,学校之间基于合作项目,建立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探索开展区域间教育协作。
四、集团筹建
全区成立四个教育集团,筹建工作完成时限为2022年7月底。
(一)泰安六中教育集团。以泰安六中为核心校,吸纳上高街道上高学校、徐家楼办事处泮河中学、省庄一中,筹建“融合型”“联合型”教育集团。
(二)泰安东岳中学教育集团。以东岳中学为核心校,吸纳泰前中学、凤台学校、泰安十三中,筹建“融合型”“联合型”教育集团。
(三)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以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为核心校,吸纳上高街道小井小学、上高街道中心小学、岱庙街道三友小学、省庄镇中心小学、邱家店镇中心小学、第二实验学校,筹建“融合型”“联合型”教育集团。
(四)财源街道仓库路学校教育集团。以财源街道仓库路学校为核心校,吸纳财源街道旧镇小学、西关小学,筹建“融合型”教育集团。
五、管理方式
(一)管理体制
1.核心校负责制。教育集团核心校牵头做好集团工作方案、合作办学协议和集团章程制定和上报,原则上核心校校长兼任教育集团理事长,负责统筹规划教育集团的各项工作。
2.纳新与退出。教育集团成立后再吸纳新成员采取学校自主结合等方式进行,由核心校向区教体局提出纳新申请,同时提报合作办学协议,区教体局同意后方可纳入集团。教育集团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办学质量优、社会声誉高的成员校,可以向核心校提出申请,经区教体局同意后可退出教育集团。鼓励退出的成员校筹建新的教育集团,开展帮带活动,产生优质教育资源增量。
(二)运行机制
1.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各教育集团成立以集团总校校长任组长的集团工作机构,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集团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集团化办学的各项任务落实;各成员学校校长作为独立法人全权负责本校所有事务,根据各集团的章程履行成员学校的义务,实现校际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定期开展集团内各项交流研讨活动。各集团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方案、一个章程、一套管理制度、一个三年发展规划、一个教科研项目,形成集团建设规划,促进依法自主管理与持续发展。在集团办学运作、课程共建与共享、教师交流与发展、课堂教学与教研、设施管理与共享、办学特色与成效、质量监测与评价等方面,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激发自主办学活力,凝练办学特色,形成学校品牌。
2.优化教师干部管理。建立集团内部人员流动制度,盘活集团内教师资源,符合条件的教师干部可优先在集团学校内部流动,交流时间以2—5年为限。一年内,集团核心校交流到成员校的中层以上的干部不少于2人,第一年核心校交流到成员校教师比例不低于15%,以后每年不低于5%,核心校派出人员应具有较高管理或者教学水平,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获得过区级以上荣誉,互派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为鼓励集团化办学,集团内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视作支教经历;对集团内有交流或轮岗经历的教师在干部提拔聘任、评优树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积极推动集团教师共同开展观摩、备课、听评课以及教研活动,充分发挥集团内部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各学科“名师工作室”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集团内教师干部整体素质提升、专业化发展。
3.加强集团学校内涵建设。实施课程共建共享,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汇集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的课程资源,建设具有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机制,丰富学生学习经历、提高学生素养。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科学构建集团内部的信息交流系统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集团内学校集体备课、评课、优秀课例、学生活动等优质资源共享。加强校际教研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通过紧密型教科研团队的建设,围绕共性问题、瓶颈问题开展研究;通过专家指导与引领,丰富教研内涵,提升校本教研的实效性;通过多种教科研形式,提高教师驾驭课堂能力,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
4.打造教育集团特色。鼓励集团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形成集团整体统一理念下的特色,激发集团学校办学活力。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文化引领集团学校“和而不同”发展。在尊重学校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练核心价值,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培育积极向上的集团文化,推动集团学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
5.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区教体局制定管理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全程跟踪、动态评估。将集团核心校作用的发挥与成员校的提质效果进行“捆绑式”评价,作为核心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集团工作成效明显的,在评优树先指标分配中向集团学校予以倾斜,在学校综合考核评价中予以体现。集团学校也要建立统一的干部教师专业考核和评价体系,实施“一体化评价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充分发挥集团内学校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教育集团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保证教育集团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宣传、编制、财政、人社、教体等部门要将集团化办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宣传引导、学校建设、人员编制、干部管理、职称评聘和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强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区教体局成立集团化办学工作专班,负责集团化办学日常工作推进,定期召开集团化办学专题会议,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力度。
(三)加强经费保障。从2022年起,区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用于集团化办学,由区教体局根据教育集团运转情况统筹分配使用,重点保障集团核心校与成员校之间的教师交流、教研活动、课程开发、业务培训等。区教体局制定《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各教育集团和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予以拨付。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集团化办学各项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广泛凝聚共识。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优秀经验和实践应用,有力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泰山区中小学教育集团名单
序号 | 教育集团名称 | 核心校 | 融合型名单 | 联合型名单 |
1 | 泰安六中教育集团 | 泰安六中 | 上高学校 泮河中学 | 省庄一中 |
2 | 泰安东岳中学 教育集团 | 东岳中学 | 泰前中学 凤台学校 | 泰安十三中 |
3 | 泰安市第一实验 学校教育集团 | 泰安市 第一实验 学校 | 小井小学 上高中心小学 三友小学 | 省庄镇中心小学 邱家店镇中心小学 泰山区第二实验学校 |
4 | 财源街道仓库路 学校教育集团 | 财源街道 仓库路学校 | 旧镇小学 西关小学 |
(一)融合型。核心校与成员校成立集团理事会,核心校校长任理事长,实行“一长多校”管理办法,形成较为紧密的结对办学关系。
(二)联合型。核心校和成员校建立学校结对联盟,核心校和成员校基于合作项目,建立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探索开展区域间教育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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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问题解答
(媒体解读)关于《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