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2-068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有效性

(专家解读)《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2- 07- 25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

近几年,我区基础教育得到长足的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综合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但是也存在优质教育相对不均衡,城区学校大班额比较突出、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不尽合理、办学机制体制不够灵活等问题,集团化办学是进一步提高全区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升教育品质,打造教育强区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大班额和推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制定。

三、《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示范、辐射作用,培育一批新优质学校。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办学模式、集团筹建、管理方式、保障措施六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建立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缩小校际办学差距,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第二部分是总体目标,成立泰安六中教育集团、泰安东岳中学教育集团、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财源街道仓库路学校教育集团,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设具有规模优势的一流教育集团。第三部分是办学模式,集团化办学实行“1+N+X”模式。“1”是指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指成员校;“X”是指协作学校。从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上,集团化办学方式包括融合型和联合型。第四部分是集团筹建,全区成立四个教育集团,筹建工作完成时限为2022年7月底。第五部分是管理方式,管理体制具体指核心校负责制和集团纳新与退出。运行机制包括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各教育集团成立以集团核心校校长任组长的集团工作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优化教师干部管理。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优先在集团学校内部流动,交流时间以2—5年为限。第一年核心校交流到成员校教师比例不低于15%,以后每年不低于5%。对集团内有交流或轮岗经历的教师在干部提拔聘任、评优树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加强集团学校内涵建设。建设具有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机制。打造教育集团特色。推动集团学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凝练办学特色,形成学校品牌。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区教体局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全程跟踪、动态评估。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宣传、编制、财政、人社、教体等部门要将集团化办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用于集团化办学,由区教体局根据教育集团运转情况统筹分配使用。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集团化办学各项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广泛凝聚共识。

五、《实施方案》工作举措

区教体局成立集团化办学工作专班,负责集团化办学日常工作推进,定期召开集团化办学专题会议,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力度。

解读人及职务:孙平  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联系人:苏明霞

电话解答咨询:0538-6276103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字〔2022〕12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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