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3-02012 文件类别 发展规划 其他政策 改革创新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泰山政字〔2022〕6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12-04
泰山政字〔2022〕6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2-12-04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泰安市泰山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4日


泰安市泰山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

县(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泰安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推动泰山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区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引领。立足泰山区知识产权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充分释放全社会知识产权创新活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建设贡献力量。

(二)坚持质量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把握稳步推进、以质为先总基调,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强化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工作,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保护能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聚焦区内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实施分类指导,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供给。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共治,提高知识产权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建设指标基本完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区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现代化强区建设,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知识产权产出质量明显提高。从数量取胜向质量提升转变,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全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560件以上,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至7.0件;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300件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4件以上;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到2.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累计达到1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3件。计算机软件、文艺作品等著作权登记和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和授权量显著增长。

(二)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升。畅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显著扩大。到2025年累计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40项以上,质押额达到4.2亿元以上;提升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到2025年,力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突破8家。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构建起知识产权“大快严同”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严厉打击专利、商标、版权等侵权假冒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延伸至园区和重点企业。试点期间,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涉及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审结率达到100%,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顺畅,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更加完善。

(四)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全面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累计培育知识产权贯标企业不少于35家。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法律诉讼、交易评估、质押融资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和能力显著提升。培育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构建结构合理、运作科学、管理完善、保护有力、服务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区政府议事日程,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统筹解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新知识产权工作思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全区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协同推进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坚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进一步调整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全面取消对企业首件发明专利资助、授权发明专利“大户”资助的有关政策,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支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农业、工信、发改等其他高质量发展政策融合支撑,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激励作用。(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省、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新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体系中突出知识产权质量、保护绩效、运用能力等指标,在科技项目和产业政策、人才培育计划中强化对知识产权产出质量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新创造

4.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入手,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精准服务,逐步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在区域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关键环节,形成一批技术创新度高、专利权利稳定、市场前景好、技术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发挥区域优势,推进产学研联合创新,支持山东农业大学、省果树研究所、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等高校院所与企业展开合作,建立产学研联合创新与专利供需对接机制,打通专利供需链条,形成一批自主可控支撑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各街道镇、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商标品牌和地标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推动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面向企业、产业、基层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商标品牌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培育,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注册商标拥有率。积极开展驰名商标培育引导,推动企业或社会团体争创驰名商标。实施地理标志培育和运用促进工程,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综合运用各类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标准化等资源,发展品牌经济,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及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各街道镇、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其他知识产权工作。推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有效保护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加强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工作,大力支持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7.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搭建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拍卖活动,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和转化。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引导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加强对接合作,提高转化运用效率。强化标准与专利协同发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探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和运行机制,鼓励我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现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打通专利技术供给渠道,破解专利转移转化难题。(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各街道镇、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专利高效运用工作。持续完善产业、行业、企业多层次相结合的专利导航机制。依托泰安市知识产权协会等山东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引导和支持行业、企业开展中观、微观层面的导航分析,利用专利信息结合产业、经济信息,快速准确掌握产业竞争格局,科学合理预测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协助行业、企业找准自身定位,实现技术突破,提升产品质量,从而掌握市场话语权。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研发机构等主体联动上下游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推动联盟成员单位开展专利转移转化、开放许可,实现联盟内部专利技术的有效流动,提升产业链主导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各街道镇、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政企金保介”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的协同联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探索建立社会化知识产权托管和权益担保机制,支持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融资和交易担保服务。支持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价入股,通过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市场价值。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引导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且有维权需求的企业积极主动投保,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各街道镇、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10.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在知识产权密集型重点市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行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新闻专栏等各类新媒体的宣传效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宣传,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各街道镇、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知识产权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以及新产业、新业态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不断提升行政裁决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加强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培训,提高侵权假冒识别、侵权判定专业能力。(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安、司法等部门间会商、沟通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侵权案件处理情况。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企业档案,将故意侵权、反复侵权及滥用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在相关知识产权部门(机构)网站予以曝光。(区法院、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知识产权高品质管理服务

13.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动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重点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率先开展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加快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科技项目承担企业、拟上市企业、外向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积极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知识产权贯标覆盖率。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探索形成标准必要专利,运用专利信息分析支撑企业创新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各街道镇、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结合区内创新主体发展需求,出台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代理、评估、转移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大对特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鼓励和吸引具有较强实力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机构落户我区,推动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做大做强,提升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监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现知识产权服务监管全覆盖,加强对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的监督和指导,规范专利申请、商标代理行为,维护代理行业秩序。发挥泰安市知识产权协会职能,强化行业自律,依法依规经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5.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育机制和人才发展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人才政策与区域人才优惠政策对接,引进和培育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更好服务泰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分类培训机制,对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服务人才。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专职化培养模式,以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为抓手,强化专业技能、法律知识,建立一支专业规范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法治宣传周等,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用好融媒体,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及时发布知识产权新动态、新政策,增强知识产权宣传效果。大力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完善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强化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支撑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落实《泰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实施、保护、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强区创建等方面。

(三)加强监督评估,严格考核。充分发挥“泰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泰山区知识产权考核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对知识产权专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强化对处镇知识产权工作的调度考核,对工作方案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根据国家局和省局要求,试点区每年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试点区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成效总结,及时发现新典型、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及时形成经验总结,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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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高磊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文件解读

(简明问答)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的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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