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政办发〔2021〕9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21-08-31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泰山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泰山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
实 施 方 案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夯实筑牢我区养老基础,整体有效解决县域养老问题,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创新,扩大有效服务供给,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的通知》(鲁民〔2021〕64号)要求,结合泰山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以区域为单元的系统化、可持续、可复制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要素资源,突出改革集成,扩大有效服务供给,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养老、旅居养老等产业发展新模式,培育一批创新型养老企业,建设康养福地,引领全省养老服务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多元参与。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养老服务体系各领域、全过程,落实各级政府发展规划、资金投入、综合监管等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建共享的服务格局,确保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
(二)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实效。精准分析全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实际需求,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确定主要创新创建内容,提高有效供给能力,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三)坚持大胆探索、品牌驱动。在养老服务实施机制、财政投入、设施建设、服务项目、人才培养、绩效评价、标准规范等方面大胆探索,破解制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运作,创造一批具有泰山区特色的创新实践成果。
三、创建示范内容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政府引领。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强保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从“发展”的视角去分析研究老龄化问题,各级都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三是密切协调配合。要始终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在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充分做好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能力,聚焦全民意识提高和全社会自觉参与,形成老年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各街道镇)
(二)创新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一是政策引领。制定出台区级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意见,将养老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统筹谋划,创新扶持措施,引导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创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措施。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对已交付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三是聚焦闲置资源利用、农村养老、融资支持、消防审验等难点问题,探索务实管用的破解举措。整合辖区内腾退的配套公共用房、办公用房以及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等资源,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清理整合居住小区内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经业主共同决策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境内外企业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挥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推动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各街道镇)
(三)创新服务制度,健全服务机制。一是抓好兜底保障服务。以经济困难和缺乏有效照护保障的老年人为重点,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基础上,面向全体老年人依申请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证的基本养老服务。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孤寡、失能、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等。二是推进公共设施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方案,根据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逐步推广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三是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解决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需求。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和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各街道镇)
(四)增加有效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一是加强街道镇中心主阵地建设。每个街道镇至少建设1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医养结合、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层面至少建立1处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运营,全面形成“1+N”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全托、日间照料、短期托管、助餐配餐等服务。二是优化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延伸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着力发展临终关怀、认知障碍、精神康复等特色照护服务。优化养老床位供给结构,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新增护理型床位500张以上,占比达到55%以上,更好地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三是发展养老志愿服务。做大做优泰山公益时间银行,鼓励全民参与养老志愿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人服务高龄、失能老人,发展互助式养老,加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支持社区、村及老年群众组织等开展巡访关爱活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各街道镇)
(五)创新质量监管,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全方位监管。坚持政府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将养老服务作为综合监管的重点,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民政与消防、食品安全、卫健等专业监管联动共享,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各类风险防范,确保安全运行。二是加强标准化管理。完善安全、服务、管理、设施等标准,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用标准化引领服务提档升级。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实行差异化奖补,激励规范提升。三是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机制,完善培训内容,提高从业待遇,增强人员素质,调动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养老服务队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各类院校(含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定向培养,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保障就业等方式,培养扎根基层、具备养老服务知识和技能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组织开展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低龄健康老人养老照护技能培训,提高照护技能。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镇)
(六)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品牌连锁。一是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进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空间布局规划一体化,推行医院、养老院双向转介、双向转诊。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衔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夯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为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打造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引入专业服务组织,发挥品牌优势,活跃养老市场。通过集团化、企业化运作,实施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服务。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引导养老企业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行动,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整合家政、物业、餐饮、旅游、健康等资源,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旅局,各街道镇)
四、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8月16日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起草泰山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6日—9月30日)。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对照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各项创新措施。建立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和考评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自评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创建档案资料,有序汇编成册。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对照省创建考核标准和创建工作方案进行检查,对标找差、销号管理,撰写创建工作报告,迎接好市民政局考核评价和实地考察。进一步完善资料和现场,迎接省民政厅专家评审。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进一步规范提升创建成果,对初见成效的环节进行深化提升,完善政策体系,对创建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创新、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做好宣传推广,推进创建工作全面达标达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泰山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权清晰、运转高效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抓好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创新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导检查,适时评估并予以通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保障。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省、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配套出台我区补助政策,规范高效做好补助项目审核审批,严格落实“随时受理、及时审批、即时拨付”要求,不断完善政策供给和监管机制。协调推动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地生效,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
(三)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信息沟通报送渠道,及时报告创建工作动态和阶段性成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务求实效,确保创建成果扎实有效。
附件:泰山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泰山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培峰
副 组 长:苏春明 孙一国 李惠清
成 员:温永泉 区委宣传部
赵 健 区发展和改革局
霍 蕾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冯 立 区财政局
杨正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洪柱 区自然资源局
吴广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 磊 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卫兵 区卫生健康局
宋利民 区应急管理局
丁大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武永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朱 杰 区医疗保障局
魏 伟 区消防救援大队
徐 庆 财源街道办事处
高 强 岱庙街道办事处
张永智 泰前街道办事处
姜 剑 上高街道办事处
徐 刚 徐家楼街道办事处
李 慧 省庄镇
尹 凯 邱家店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李惠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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