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1-06743 | 文件类别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泰山政办字〔202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8-30 |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1-08-30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音频解读:(音频解读)泰山政办字〔2021〕8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视频解读:(视频解读)《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简明问答:(简明问答)《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政策问题解答
政策PDF下载:泰山政办字[2021]8号 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动漫解读:(动漫解读)泰山政办字〔2021〕8号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泰山政办字〔2021〕8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泰安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格洁净煤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巩固散煤“清零”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环境质量,实现散煤治理深度化、广度化和精准化,加大散煤治理宣传力度,严格煤质管控,提高配送体系规范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化推广“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确保城市取暖设施未涉及的区域,洁净煤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巩固已有的散煤“清零”成效,对无集中供暖及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禁燃区、建成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居民用煤实现洁净煤“全覆盖”;深化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模式,完成市能源局下达的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任务。
三、资金来源
市级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资金与区级投入配套使用。
四、推广方法
(一)泰山区居民购买使用区政府招标配送企业配送的洁净煤的享受政府补贴,每吨补贴300元。
(二)泰山区居民购买使用区政府招标配送企业配送的节能环保炉具的享受政府补贴,每台补贴400元。
(三)各街道(镇)、村(社区)协助配送企业向辖区居民宣传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政策,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洁净煤及节能环保炉具购买登记工作,填写《洁净煤及节能环保炉具购买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公示后上交街道镇,由街道镇统一交至配送企业。
(四)配送企业根据登记表,及时配送到位。所有购买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的,在购买时,一律由配送企业填写销售单。销售单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购买数量、单价,一式五联,配送企业、用户、街道镇、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各一联。配送价格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会同配送企业确定。
(五)配送企业以销售单为依据,按月制作销售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依次上报街道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审核备案。
五、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散煤治理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制度建设,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坚持宣传与治理相结合,在宣传中治理、在治理中宣传,把宣传工作贯彻到治理的全过程,通过宣传工作切实推动散煤清洁化治理的开展。搭建平台,创新措施,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采取立体式、多方位、广覆盖等多种方式的宣传,要进村入户,发挥宣传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村村有条幅和小贴画、户户有宣传单明白纸,要加大试燃试烧的力度,增强群众对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认知度,让使用洁净煤的“好”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激发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并举报销售、使用劣质煤的行为,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精准施策,巩固劣质散煤“清零”成效。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堵点,摸清实情,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防止“死灰复燃”,确保散煤治理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一是做好民用散煤用户调查摸底。结合今年清洁取暖工作安排,进一步掌握未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地区的居民数量、燃煤用量、存煤情况、并在摸排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台账;二是防治散煤复烧。落实排查检查责任,坚持长期开展散煤复燃排查整治行动,充分调动村居等基层人员积极性,鼓励举报经营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三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洁净煤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四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散煤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散煤市场秩序执法检查,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煤场和煤炭加工、经销单位,杜绝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变换经营场所,采取隐蔽生产、流动销售的形式进行散煤经营活动,对走村串户、游击兜售劣质散煤行为依法查处,巩固我区劣质散煤“清零”效果。
(三)加大煤质检测,坚持质量标准。落实煤炭质量抽检制度,对煤炭质量实施全过程监控,加大在煤炭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管,委托有资质的煤炭检测机构,严把民用煤市场主体准入关;清洁煤炭包装袋上要注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煤质指标等信息,做到标识清晰,源头可溯。
(四)加大配送体系标准建设,强化规范化达标。继续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畅通供应主渠道,由政府采购中标的2家洁净煤配送企业和1家节能环保炉具配送企业负责全区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的配送工作。配送企业必须与乡镇签订配送合同和保证洁净煤质量保证书,杜绝规划布局以外的民用煤经营销售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清洁取暖示范村及洁净型煤配送示范点工作的意见》,按照布局合理、覆盖全市、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市场运作、安全可靠的要求,严把标准、对标升级、以点带面,高标准完成洁净煤配送网点规范化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协调、任务分解、调度考核工作,制定督导检查方案,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日常工作。各街道镇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将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落实分解到各村(社区),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散煤清洁化治理综合协调及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配送指导工作,牵头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上级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支持政策,做好区级奖补资金的预算。区交运局负责洁净煤运输车辆的监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及使用穿心炉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查处无照经营煤炭及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监管配送企业的煤炭及炉具质量,定期开展洁净煤和炉具质量检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及洁净煤试烧宣传推广场地的协调保障,对城区乱堆乱放煤炭场所及流动售煤商贩进行清理整顿和依法查处。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宣传工作,适时宣传报道我区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情况。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负责维护执法秩序。各街道(镇)作为辖区内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推广工作负总责。上高街道、徐家楼街道、省庄镇、邱家店镇参与今年的冬季取暖工作,未分配推广任务,但必须做好本辖区内对流动商贩和销售劣质散煤的打击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村政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散煤清洁化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引导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理解并支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清洁煤炭的使用。要组织配送企业到村(社区)、集市,现场演示洁净型煤的燃烧和节能环保炉具的使用,提高广大群众对洁净型煤的认知度。要开展洁净型煤燃用安全宣讲,引导居民安全、科学地使用燃煤炉具。从严查处曝光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将散煤治理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在村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指定一名成员担任散煤清洁化治理协查员,负责辖区散煤清洁化治理。要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优势,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联合执法,切实把散煤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五)严格督导考核。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散煤清洁化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度滞后的街道镇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泰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年洁净型煤及洁净环保炉具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1
泰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永斌
副组长:赵健(区发改局)
武永明(区市场监管局)
孙业存(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成员:侯成萍(区发改局)
刘绍峰(区财政局)
任坤(区交运局)
李成军(区市场监管局)
魏绪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庆国(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武新明(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赵猛(区融媒体中心)
王磊(财源街道)
范慎永(岱庙街道)
夏振建(泰前街道)
刘朋(上高街道)
郭连武(徐家楼街道)
谢玉兴(省庄镇)
宁方庆(邱家店镇)
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侯成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1年泰山区洁净型煤及洁净环保炉具
任务目标分解表
街道(镇) | 洁净型煤推广任务 (吨) | 节能环保炉具 推广任务(套) |
2000 | 120 | |
岱庙街道 | 1600 | 100 |
泰前街道 | 1400 | 80 |
合计 | 5000 | 300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